一湃热点解读—雾霾笼罩误闯红灯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者: yipailawer 标签: 发布时间: 2018-01-16 11:45

    今晨,上海全城被大雾笼罩,白茫茫一片。清晨5点多起,因迷雾影响,上海市高速公路陆续开始限速,其中G40长江大桥、G60全线限速40公里/小时,其余高速均有60-80公里/小时等不同程度限速。城市快速路方面,早高峰,复兴路隧道南线上层启动非机动车过江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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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雾,又称浓雾,是一种常见的天气现象。大雾天气下,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是比较高的,导致车祸发生的客观因素是不可忽视的,在影响行车安全的诸多环境因素中,气象条件常常是最主要的诱因。

      研究表明,降雨、降雪、浓雾、高温、低温等恶劣天气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相关性。大雾天气这所以容易发生公路交通事故,与能见度较低对司机视线的影响有关,与车速、车况有关,与司机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也有关。


大雾天气误闯红灯算不算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摄录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证据确凿情况下,即信号灯、车牌等都清楚的时候,才能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据交警部门介绍,其在认定一辆车是否涉嫌闯红灯时,需要有三张照片来加以佐证。抓拍的照片是从车辆后方拍摄的,分别是在车辆过停车线前、过停车线后和驶入路口时,在认定车辆闯红灯时,警方还会对照片进行认真审核。

      如果雾确实很大,电子警察连信号灯都看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电子警察拍摄的照片证据就不完整,对误闯红灯、压线等行为,将不予采集和处罚。如果确实因看不清而误闯红灯的,若被拍可申请撤销违法记录。但雾不是很大时,将镜头拉近,能看清信号灯,也能清晰地看到车牌号,电子警察就会抓拍下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闯红灯肯定要受罚。

     当然,在主要路口,都有交警人员维护秩序,驾驶人要服从路面现场指挥,此外,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务必要打开双闪和雾灯,小心驾驶。



发生交通事故,大雾属于不可抗力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不可抗力从法律上讲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实践中包括三种情况,一是自然灾害,如火山爆发、地震、台风和洪水、海啸等;二是政府行为,主要指政府颁布的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三是社会异常行为,如罢工、骚乱等使合同不能履行。

      按照当前的气象技术,对于大雾、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见,而且在防雾技术上,如果机动车的防雾灯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或大雾时停止前行,车主完全可以防止大雾的干扰以避免此次事故的发生,所以大雾天气并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条件,不属于不可抗力。如果在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车速过快,事故的主要原因会被认定为违章驾驶,因此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结论:大雾不能作为必然的免责事由。


大雾天气机动车行驶是否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答案是肯定的。

      在高速和快速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二)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三)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在一般道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大雾天气与交通事故认定的关系?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

      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一湃提醒:

1.注意限速行驶。即使在轻雾区也要适当降低行驶速度,适当加大行车间距。


2.要合理的使用汽车灯光。在雾天行驶时,驾驶员应将前后雾灯全部开启,如果雾气非常大,还可将双闪灯打开,开启雾灯和双闪灯的主要作用,是为了让其他车辆的司机可以更好地观察到你,避免追尾和刮擦事故的发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人以为开启远光灯效果会更好,其实不然,远光灯开启后会让视线变得更加不好。


3.雾天勤按喇叭。在雾天视线不好的情况下,勤按喇叭可起到警告其它车辆的作用。在听到对方有车辆鸣笛时,要立刻鸣笛回应,示意自己的行车位置。


4.行车过程中要频繁平和缓踩刹车。大雾中行车频繁平和缓踩刹车,一是可以控制车速,二是刹车时尾灯变亮,可提醒后面的车辆注意保持车距。


5.耳听八方,听觉很重要。雾天高速公路上一旦有追尾事故发生,大部分都是连环追尾事故,此时人员要快速离开路面,确保自己的安全。


6.适时靠边停车。遇到浓雾突然降临,来不及进入就近的服务区时,应尽快把车停靠在高速公路紧急停靠带上,同时打开雾灯、示宽灯和尾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停车后,从右侧下车,离路尽量远一些,千万不要坐在车里,避入护栏外以免被过路车撞到,等到视线恢复到一定程度时,尽快离开紧急停靠带,或根据实际情况到服务区找安全地带停靠。


7.遇交通事故应急处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迅速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以求最快处理现场。此时人必须远离车辆,最好避入护栏外,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后面来的车辆不要挤占紧急停车道,以免给交通管理部门的疏导交通、抢救伤员、清障救援等工作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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