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投资移民
发布者: yipailawer 标签: 发布时间: 2017-12-20 16:33
EB-5 投资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案(INA)第203(b)(5)条,每年有1万个移民签证给希望通过投资美国企业来获取在美永久居留权的合格人士。职业移民第五类优先即投资移民,简称EB-5。此类的永久居民身份可以给投资人单独使用或与配偶及所有未满 21岁未婚子女一起使用。
若投资人的EB-5申请获准,投资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有条件绿卡身份。在去除有条件身份的申请获准之后,投资人及其家属才会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一般来讲,投资人需要在美国大多地区至少投资100万美金,或在“高失业率地区”或“偏远地区”投资50万美金。同时还有发行管理费及律师费,以及向美国移民局递交申请的申请费及管理费。
对申请人及其家属没有语言、工作、职业、学历的要求,但要求申请人需证明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