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将于本月21日开庭,一湃君提前解读
发布者: yipailawer 标签: 发布时间: 2017-12-19 14:55
备受关注的杭州保姆纵火案 终于要开庭了。这样的案件告诉我们,你永远不知道人心能可怕到什么程度!
(一)事件背景:
2017年6月22日,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2幢1单元1802室火灾发生后,杭州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等侦查工作,认定系一起放火刑事案件,该户保姆莫某晶(女,34岁,广东东莞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查,其对放火、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7月1日,根据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杭州市公安局对涉嫌放火罪、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莫某晶依法执行逮捕。
(二)各方回应:
物业回应
6月29日凌晨,为杭州保姆纵火案事发地蓝色钱江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绿城物业服务集团首度向公众作出回应,承认保安篡改消防器材记录。
保姆发声
2017年7月14日下午,莫某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透露,自己是由莫某晶家属委托,担任莫的辩护律师。他讲述了与莫见面时的细节,透露莫整个人情绪崩溃,并请求他“帮我在灵堂上,献一束花”。这次见面中,莫对他表示,她并不是蓄意要谋杀林家人,她从未想过要烧死谁。这是纵火案发生后,莫的首次对外发声。
家属发声
第一,涉及消防安全和保姆甄选机制。
林生斌最近在微博发出公开信称,他决定联合一些朋友,共同发起设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据公开信内容,该公益基金将致力于提升中国高层住宅防火减灾水平,倡导房产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消防安全,促进家政服务业完善保姆的甄选管理机制。
第二,称妻儿无价
针对此前网络传言“一个孩子赔一亿”的说法,林生斌予以了否认,“怎么可能提出这个要求一个孩子赔一亿。我内心来讲,我妻儿是无价的。”林生斌表示,所谓的亿元赔偿传闻,是他的律师团队提出的一个民事赔偿框架,综合各项因素计算出的总体赔偿额度,“大概是一个多亿元。”林生斌表示,民事追偿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寻求一个公道,让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追责。
(三)检察院公诉
8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盗窃罪,依法对“蓝色钱江放火案”被告人莫某晶提起公诉。
(四)一湃君分析
首先,从罪名上来讲,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本案中,莫某晶的主观故意并非是以放火的方法实施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之目的,而是足以危害不特定的整幢物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其放火之后的行为也并没有将火势有效地控制。从莫某晶的行为表现方式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当行为人开始实施具有发生烧毁的现实危险性的某种行为时,放火罪实行行为的着手就成立了。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向目的物、引燃物等媒介物点火时,就会被认定为着手。只要放火行为导致目的物达到烧毁的状态,便可以成立放火罪的既遂。放火罪的主观要件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其次,从量刑的角度来讲,行为人莫焕晶的犯罪动机是什么呢?在本案中,莫某晶如果辩称放火仅为其他目的,无意伤害主人和孩子,并不知火势会如此凶猛,会被轻判吗?
一湃君回答: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很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重大损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但是犯罪动机从较大程度上反映着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大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量刑情节。如同为盗窃罪,因为家庭贫困盗窃为数不大的钱物用于养家糊口的,较之出于贪图享乐动机的盗窃行为,罪责就要轻些。本案中,之前杭州警方的答记者问中,虽然对案发过程进行了较详细的解读,但没有提到莫某晶的作案动机。而网络上一直传言,莫某晶是因为盗窃败露即将被辞退,想趁林生斌出差之际,放火再灭火,争取立功留下。
但莫某晶本人的说法不一样:原来在纵火的头天晚上,莫某晶一直在玩一种叫“百家乐”的网上赌博游戏,玩了大半夜,账户里的钱都输光了,莫某晶想找林家人借钱翻本,但此前她已经以老家盖房的名义,向林家借债十余万元。连她自己都觉得,这已经大大超出了一个保姆能向雇主开口的极限,所以她想放一把火,灭火立功后再向林家人开口。纵火当天,莫某晶凌晨2点到4点之间,先用手机上网查询了“打火机自爆”“沙发着火”“窗帘着火”等信息,然后于凌晨4时55分左右,在林家客厅用打火机点燃茶几上的一本书,扔在布艺沙发上导致火势失控,随后逃离现场,造成被害人朱某某及其三名子女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无效死亡。
可见,莫某晶纵火的内心起因和平日赌博成性欠巨额赌资继而实施盗窃等行为是一脉相承、循序渐进的,其主观恶性不可谓不大,且没有自首情节,作案手段残忍,造成了当事人4人死亡的极为严重的后果,所以在量刑方面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湃君想说:
法律会给林先生一家公平和正义!
希望他和其他家人一切安好!
早日化解内心的悲痛!
(二)各方回应:(二)各方回应:
(二)各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