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着配偶悄悄设立家族信托,是否可行?
发布者: yipailawer 标签: 发布时间: 2020-03-05 09:57
一湃在为很多高净值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现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客户都有兴趣并愿意选择设立家族信托来进行财富规划、资产配置,我们相信他们确实看到了设立家族信托的优势和所带来的诸多好处而做出此番选择的。
客户朋友们的问题多种多样,我们也非常喜欢这些客户就他们不明白的地方随时向我们的律师发问。
经过梳理,我们会发现客户朋友们的问题具有很多的相似性,可以归为不同的类别。所以,我们撰写了系列文章,把客户的常见疑问和应对方法展示给对设立家族信托、财富规划有兴趣的朋友们,与大家共享,也欢迎朋友们阅读过文章后继续发问或与我们的律师共同探讨,无论您是潜在客户、律师同行,还是未来的合作方,一湃愿意与你携手同行,在提供专业、优质的家族财富管理服务的道路上走得更久、更远。
系列推文三:
阎律师在和客户聊天过程中碰到不少客户询问:阎律师,如果我想做家族信托,不让我老婆知道,行不行?
夫妻双方有一方瞒着另外一方设立家族信托,可以操作吗?在境内设立信托和在境外设立信托,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式会有什么不同吗?
如果在中国境内设立信托
需要让配偶知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欲动用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知情并同意的,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无效,影响信托的效力和存续。阎律师一直在向客户传递这样一个理念:做信托是对于整个财产的未来分配有一个控制权,而不是对于未来的另一半一点都不分,所以,阎律师会建议客户将另一半纳入信托中。
目前,大部分的客户年龄都在50-60岁,家庭和睦,且有配偶,一般分两种情况:
1、做信托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常见收入:工资、奖金、分红等。信托签约时,配偶到场,签署知情同意文件。
2、有少数客户虽然是已婚状态,但这部分财产可以明确是个人财产,例如:双方签署了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或来自于其他家庭成员的明确赠与(仅赠与给他个人),此时不需要配偶签署同意知情书,但必须要有法律文件支持。
如果在中国境外设立信托
不一定必须向配偶披露
海外信托的主要功能是搭一个防火墙。在境外设立信托,配偶签署知情书不是必要的程序。
但是,设立信托的事宜不告知对方,就产生了漏洞,可能会被对方钻了这个漏洞。如果对方想要追索信托财产,没有签署同意书,是不是肯定追不到,不一定的,分情况来看:
1、设立信托时,目的不纯,就是为了离婚时让对方分不到财产,那么有一天对方知道了海外的信托,提出诉讼,则对方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
2、设立信托时,对方签署了同意书,但不代表完全没有风险,而对方不签署同意书,也不代表对方的利益就完全得不到保护。全球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信托法规定不同,签署同意书是否能获得利益保护,或者不签署同意书时,如何保障利益,都需要遵循信托设立地的规定。
如果在设立海外信托时,在文件上列明配偶完全知晓设立信托的事宜,知晓夫妻共同财产被放到信托里,同时该配偶一方也放弃将来追究另外一方的权利,这样操作对海外信托会有更加稳固的保护。
阎宁律师深耕法律专业服务10年以上,曾先后服务于中国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在民商事领域、公司治理、海外投资与移民、争议解决、法律咨询与顾问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研究。与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咨询管理机构、银行、房地产开发商等保持长久、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满足客户多方面的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