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人民”——一湃君重磅解读“人民”之义!

发布者: yipailawer 标签: 发布时间: 2018-01-24 18:45


一湃君看到热点事件真是操碎了心,第一时间就要给大家解读法律问题。


以案释法,在一湃君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虽然偶尔因为工作繁忙而稍微滞后,但是从不忘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及时解读!让大家豁然开朗!


今天分析的是一位“火”遍全网的书记说的几句话。



2018年1月19日晚8时许,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人民政府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核实,该镇天王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旭在接待群众过程中态度生硬,言语不当,造成负面影响,有损基层党员干部形象。


1月19日,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周旭天王社区党总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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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视频中显示,在成都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值班室内,有群众反映饮用水相关问题,天王社区党总支书记周旭在接待过程中对群众称,“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公民服务,你不是人民”、“你监督不到我”、“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公民服务,你不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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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何为公民,何为人民呢?


人民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政治概念,所谓人民是指占人口绝大多数,在历史上起进步作用的人群,是相对于起反动作用的敌人而言的,目前人民范畴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我国现阶段,敌人的范畴主要是指各种刑事犯罪分子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显而易见,反应饮水问题的群众当然是人民。



而公民是个法律概念,根据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即一人只要拥有一国国籍,就是该国公民。


该书记在“普法”的过程中混淆概念,“理直气壮”地将反映问题的群众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


此外,一湃君还听到另外一种说法“为人民服务中的人民是个集合概念,你是人民,但人民不是你,所以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服务”,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连偷换概念都省了,直接从逻辑上否定。


那么,一湃君也从逻辑上为大家分析一下,“为人民服务”转换为“若P则Q”的方式就是:如果你是人民,那么我就为你服务


运用一个简单的三段论推理,将之前“如果你是人民,那么我就为你服务”作为大前提,从群众的角度只要证明“我是人民”这个小前提,就能得出“应为我服务”这个结论。


“你监督不到我”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可以监督地方政府的工作,那么,作为个体的我们能否直接监督政府呢?


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检举、控告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

这件事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小事,但其实事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


在面对来访的群众时要将心思放在解决问题上,而不是在那里玩弄文字游戏,忘记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

 

一湃君会永远记得自己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为大家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期待大家的持续关心关注!